工联会妇女事务委员会﹙妇委﹚联同数十名在职妇女游行请愿,要求政府改善在职母亲的待遇,促请政府修订法例,延长法定的怀孕保障期至产假后6个月,确保新任母亲的僱员不会被无理解僱。
工联会副会长陈婉娴及妇委主任梁颂恩带领游行。游行人士扮成孕妇,手抱住婴儿的公仔,由皇后像广场游行至政府总部,并用吹气槌棒击毁代表在职孕妇所面对问题的纸箱,包括「产后无理被解僱」、「政府漠视妇女权益」、「怀孕歧视」等,促请政府解决怀孕僱员的忧虑,保障妇女权益。
陈婉娴表示,工联会劳工服务中心于今年1月至4月份期间已收到68宗查询及投诉个案,较2009年同期的59宗,上升了超过15%,当中包括拒绝聘请怀孕妇女、怀孕期间受苛刻待遇及拒绝晋升等,情况日趋严重。工联会最近又收到一位任职大型美容连锁中心僱员投诉,在产假復工后第二天即被解僱,反映法例对怀孕僱员的保障严重不足。
妇委认为,政府大力鼓励生育的同时,应该检讨及完善现时的条例,防止怀孕僱员在怀孕期间及生产后遭歧视与无理解僱。妇委促请政府:
- 延长法定的怀孕保障期至产假后6个月,加强保障怀孕僱员不会被无理解僱,以调节身体、心理及家庭环境的变化;
- 怀孕僱员应享有全薪的产假 (现时为薪金的五分之四),不应因怀孕而在经济上受到惩罚;
- 儘快落实男士有薪侍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