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05 工聯權委及職安協支持勞工處修訂惡劣天氣工作守則
雨季將至,僱員上下班易受極端天氣影響。勞工處發布修訂的《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下工作守則》,列出「一般人員」及「指定人員」在不同惡劣天氣情況的工作安排;亦提醒僱主應將要在工作地點當值人數減至最少。工聯會權益委員會及工聯職安健協會支持政府修訂工作守則,特別明確提醒僱主不應臨時修改僱員的假期編排,用以抵消因惡劣天氣或「極端情况」公布而損失的工作時間、僱員在惡劣天氣及「極端情况」發生前應已清晰了解跟僱主協議的工作及薪金發放安排等。
工聯權委及工聯職安健協會期望:
1.僱主履行企業責任,全面推行及落實勞工處惡劣天氣最新修訂守則,
2. 僱主應重視新守則下的三個主要原則:「及早制定工作安排」、「以僱員的安全為首要考慮」、「必須履行勞工法例的規定」。
3.僱主應及早向僱員說明在惡劣天氣及「極端情况」下的工作及薪金發放安排,把有關工作安排列明於員工手冊、張貼於工作地點等。
4.政府為「指定人員」加入清晰的標準及定義,同時僱主需為「指定人員」提供安全的交通工具,確保他們上班的安全。
5.加強有關《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下工作守則》宣傳解說工作
6. 規定僱主在惡劣天氣下必須對工作環境進行風險評估,減低工業意外發生的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