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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運輸當局推諉卸責十多載 縱容白牌車公然搶奪守法司機生計 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要求政府從嚴取締違法網約車平台

  自2014年UBER在香港開展違法白牌車載客業務,公然搶奪守法司機生計以來,至今已逾十載。針對這個問題,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已進行多次請願行動,要求運輸當局採取有效措施來平息的士司機的怨氣和降低社會不穩定的風險。另一方面,終審法院也在2020年9月3日裁定「白牌車」營運平台的UBER旗下司機的非法載客取酬官司敗訴,但是運輸當局仍然碌碌無為,只是採取象徵式的執法行動,也沒有嚴肅取締白牌車平台。反觀一水之隔的澳門,「白牌車」營運平台在政府採取嚴厲打擊和有效的處罰下,已於2017年7月宣佈退出澳門的所謂業務。相較之下,兩地政府處理違法白牌車的施政水平高低立見。

  在運輸當局如斯不濟之下,UBER便不失時機和變本加厲地營運白牌車,使用各種花樣來搶奪守法司機的營運空間,把的士行業運作搞得烏煙瘴氣的同時,也仿若視法律如無物,結果進一步激怒前線的士司機,迫使一些司機以「放蛇」方式搜集白牌車非法載客取酬的證據及報警求助。可惜的是,這些事件反在運輸當局的有為操作和掩蓋之下,不了了之。在這種運輸當局懶政無為致使白牌車橫行的亂象下,TADA和高德近期便伺機高調地表明「開拓」香港非法網約車市場,而運輸當局也好像靈魂出竅,呆立當場,沒有採取有效打擊行動,因而引起廣大前線司機的強烈不滿。對此,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於今日舉行記者招待會,提出工會的立場和要求,保障守法司機的合理營運,並要求運輸當局立即和果斷地採取行動,取締相關白牌車營運平台。

  總工會發言人莊永德指出,香港《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52條(3)明確規定,未持有「計程車許可證」的私家車嚴禁從事有償載客服務。然而,UBER不僅長期經運非法叫車平台,更以經濟利益誘導司機違法,已是公然挑戰香港的法治。對此,作為政府部門,運輸當局理應與律政司合作,並且參考澳門或者海外經驗,對平台經營者展開調查及檢控。可惜的是,在過往十多年裡,運輸當局一直對守法司機的合理營運飽受衝擊無動於衷,也沒有採取有效打擊措施,無法形成實際阻嚇力,造成TADA和高德有樣學樣,如法炮制,進一步搶奪守法司機的生存空間。

  不僅如此,莊永德亦指出,的士作為政府認可及發牌的商業車輛,每年都必須接受運輸署嚴格驗車,但是非法載客的私家車則只以非營業車輛標準來驗車(車齡滿6年才需年檢)。由此來看,頻繁接載乘客的白牌車便可能存在著很多安全未能達標的車輛,對乘客和道路使用者構成嚴重的潛在安全威脅,仿若在馬路在埋下隱形炸彈。

  對於這種運輸當局無為管治致使白牌車橫行的亂象,參與的工會代表認為,運輸當局必須即時聯同律政司直接追究UBER等平台刑責。事實上,UBER在港營運的十多年裡,可能透過這種違法方式處理逾億筆的交易和賺取巨額的非法收益,涉嫌違反《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455章)中關於“處理犯罪得益”的規定,完全符合洗黑錢罪的構成要件。倘若運輸當局繼續在白牌車平台採取視若無睹的駝鳥政策,無形中便是縱容違法行徑淩駕法律,損害香港引以為傲的法治權威。

  另一方面,工會代表也認為,運輸當局可以根據澳門的執法經驗,向立法會提出緊急法案,訂明對引誘司機提供白牌車營運的平台,採取累進式的罰則,直至這些平台無法從白牌車營運中謀取任何收益為止,從而形成強而有力的威懾。而對於參與營運的白牌車,運輸當局也可以採用澳門「即時扣押違法車輛」,及為期半年或以上的方式,從而形成有效的阻嚇力。

  此外,工會代表指出,隨着時代進步和發展,透過網約方式來解決提供汽車接載服務已經形成一個不可逆轉的趨勢,因而世界各地的網約車平台有如雨後春筍,遍地開花。有見於此,許多政府都及時地制定各項規管網約車平台的法例法規,杜絕違法運營和保障司機與乘客的合理權益。只有香港,運輸當局在2024年7月12日才向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提交《打擊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活動及規管網約出租汽車平台的研究》的討論文件,而且其中不少地方語焉不詳,缺乏實際建議,十分符合運輸當局給人拖拉懈怠的印象。在這種情況下,提供白牌車的營運平台便企圖搶佔先機和形成營運優勢,並在政府一旦制定規管網約出租汽車平台的政策後,堂而皇之地申請和繼續享受行業調整與發展的利益。

  對此,工會代表要求特區政府明鏡高懸的態度,審視這種非法營運白牌車平台的意圖,並且設立黑名單制度,將列入黑名單的白牌車平台剔除在將來申領規管網約出租汽車平台營業牌照之外。事實上,香港網約出租車巿場在過往十多年裡,已經出現習非成是和賞惡罰善的病態,因此工會代表期望特區政府官員和立法會議員明察秋毫,以懲前毖後的方式,讓守法業界人士提升參與網約出租車的信心,也讓公平競爭不再是一種奢望。

工聯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