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04 惡劣天氣返工情況 問卷調查發佈會
在上月超強颱風「山竹」洗禮下,9月17日上午打工仔因上班交通「立立亂」而怨聲載道。工聯會權益委員會10月4日公佈「惡劣天氣返工情況」問卷調查,87%受訪僱員贊成立法賦予政府權力,在惡劣天氣及嚴重交通狀況下宣佈停工;86%贊成在8號風球或以上、或黑色暴雨警告期間,除緊急工種外,全港僱員一律停工。特區政府曾於9月16日十號風球高掛時向僱主作出呼籲,以體諒態度對待「落波」後可能遲到或未能上班的員工。但問卷調查發現有19%的受訪僱員因當日無返工而被扣錢、扣勤工或扣假,亦有13%的受訪公務員因當日無返工而被扣假。 值得留意的是,是次受訪者中9%的公務員反映政府的具體上班安排: 
工聯會權益委員會於2018年9月21日至27日進行了一項「惡劣天氣返工情況」問卷調查,透過網上電子問卷,成功訪問了690名在職人士,了解受訪者任職公司的上班安排及受訪者對立法停工的態度。
調查發現
調查建議
1. 特區政府應立法規定在8號風球或以上,以及黑色暴雨警告等的惡劣天氣下,全港僱員(緊急情況的工種外)一律停工,以保障僱員的職業安全;
2. 香港的「緊急應變系統」機制雖然已列明天災應變計劃屬有關範疇,並詳列30個不同政策局及署方的職責,例如教育局局長有權「決定學校和幼稚園應否停課,以及如果決定停課,應於何時停課」,但勞工及福利局卻並非相關的參與部門,故建議必須新增勞工及福利局成為「緊急應變系統」中的其中一個參與部門;
3. 賦予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有權力在「緊急應變系統」中啟動任何保護全港僱員上班的措施,如全港僱員(緊急情況的工種外)一律停工安排,以及包括規定僱主不可在惡劣天氣或交通系統癱瘓下對遲到或不能上班的僱員作出任何處分,包括扣薪、扣勤工及扣假;及
4. 特區政府應以身作則,確保所有公務員在9月17日當日不會因遲到或不能上班而被視作缺勤及被扣假。
工聯會權益委員主任唐賡堯呼籲工友,如在9月17日當日因遲到或不能上班而受到口頭或書面警告,甚至是扣薪、扣假或扣勤工,請儘快向相關工會求助或致電工聯會勞工服務中心查詢(熱線:3652-58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