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15 工聯會歡迎立法會通過《議事規則》決議案
立法會終於通過以議員廖長江提出修改《議事規則》的議案。香港工會聯合會對有關議案獲大比數通過表示歡迎,認為議案旨在適時應對社會轉變,回應市民對議會工作的要求,讓立法會回復正常的運作機制,符合《基本法》規定立法機關的職能,令立法會無論在審議公共政策或財務撥款均可重回正軌。 議案建議法案審議修正案的全體委員會階段的法定人數由35人降至20人,這可減低流會的機會,亦可增加議會議事效率,而全體委員會人數的決定是由立法機關自行決定,故反對派指違反《基本法》根本並不成立。 此外,針對現時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進行辯論及表決,若沒有足夠法定人數便要流會,會議要延至下一次會議才能夠繼續審議;修訂後,全體委員會主席可決定於短時間內重新召開會議,不用等待下一次會期,做法較彈性亦增加審議效率。 工聯會亦支持立法會提高成立專責委員會的呈請書申請門檻,由現時20人增至35人。呈請書旨在讓議員就個別議題要求立法會成立專責委員會跟進,現時只要有不少於20名議員支持,呈請書便要交由專責委員會處理。但過往有關呈請書被反對派議員濫用,以拖延阻礙審理議案,成為他們政治炒作的工具,故現時應撥亂反正,再加上有關規定逾30年來從未改變,但當年立法局人數只有40人,現時立法會人數已增至70人,為令呈請書不被濫用,按比例調高至35人的申請門檻亦屬合理。 工聯會過去亦參考過海外國家議會的做法。有些議會只在會議開始時和議案表決時,才會點算法定人數;面對大量的修訂議案,一些議會亦容許議長有權力將內容相若的修訂合併,而全體委員會主席亦有權力,只要認為有關修正案屬瑣屑無聊或無意義,便可不批准提出。工聯會認為有關做法值得本港立法會參照。 反對派往往借點法定人數令會議流會,他們每次點人數後就離開會議廳,令議案未能繼讀審議。根據立法會秘書處的報告,上屆立法會點人數次數高達1500次,耗費逾220小時,造成18次流會,浪費近1億元公帑,影響政府施政和措施的推行。 因此,今次通過立法會議員提出的修訂議案,目的並非單純針對反對派 ,亦非憑空而來,是以往在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多次深入研究和探討,提出的建議是審慎和合理的,既可以保留議員的權利,也可保留立法會議事的時間,增加審議時間和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