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最低工資$39.7 修例一年一檢

工聯會建議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由每小時30元增加至港幣39.7元;同時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郭偉强提出最低工資一年一檢的私人條例草案,以避免最低工資被通脹蠶食。
工聯會建議每小時最低工資水平39.7元
工聯會於2009年,訂立最低工資水平的計算原則[1]。我們建議,把社會保障水平、工人及其贍養家庭人口的基本生活需求,一併列入制訂最低工資的考慮因素,並以此作為最低工資立法的原則。
工聯會根據此原則,於2009年建議最低工資水平應訂為每小時33元;現也按此原則,建議最新的最低工資水平應訂為每小時39.7元,預計將有70萬僱員受惠,約佔整體僱員人數(2 917 200人)的24%。[2]
工聯會計算法定最低工資水平考慮的項目
- 每人每月不低於綜援的平均收入,(包括標準金額、租金、水費/排污費、學生膳食津貼和往返學校的交通開支)
- 1名在職勞動人口的基本工作及生活開支)包括早、午/晚餐、交通費、醫療、衣履、社交娛樂、工作相關必需品的開支)
- 1名所屬的受供養非勞動人口的基本生活開支(包括醫療、社交娛樂、補習、課外活動等)
最低工資委員會正就檢討法定最低工資進行諮詢,並將於本年底提交報告。本會將會把上述建議提交委員會。
法定最低工資水平必須一年一檢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郭偉强,草擬了《2014年最低工資(修訂)條例草案》,規定法定最低工資水平每年檢討一次。有關《條例草案》在取得法律草擬專員的證明書後,將會提交立法會主席審批。
一年一檢可改善數據滯後情況
按照《最低工資條例》第14(1)條訂明,行政長官須要求最低工資委員會(委員會)每兩年作出報告一次,報告就每小時最低工資的金額作出建議。也就是說現時的法定最低工資水平,每兩年才檢討一次。因為受到數據滯後的限制,委員會檢討最低工資金額時,要參考前一年的相關數據,例如今年2014年,會參考2013年的數據,訂立明年的最低工資水平。到2015年實行新的最低工資金額,已在用前年的數據。即到此金額實行到差不多兩年到2017年時,金額已是按四年前的數據訂立,數據嚴重滯後,與當時的市場嚴重脫節。
避免最低工資被通脹蠶食
加上委員會訂立新的最低工資水平時,不是按通脹調整,令最低工資的金額遠遠落後於市場水平。例如2013年5月,最低工資金額第一次調整及實施,由每小時28元增加至30元,增幅7.1%,即每年平均增幅只有3.5%。但單單看2011年全年通脹率計,已有5.3%,2012年全年通脹率4.7%,兩年累積通脹達10%。法定最低工資的調整根本追不上通脹,而且這個金額還要實施兩年,在高通脹的情況下,工資等同被削減。
下表是自2009年起的通脹數字。第一次最低工資金額是按2009年的數據訂定,到2013年前後4年,通脹升了接近17%。
自2009年起的通脹
年份 綜合消費物價指數 按年變動 與2009年相比 2009 98.4 ~ ~ 2010 100.7 2.3 2.3 2011 106 5.3 7.6 2012 110.3 4.3 11.9 2013 115.1 4.8 16.7
因此,郭偉强建議委員會每年檢討法定最低工資水平一次,縮短數據嚴重滯後的效應,避免領取最低工資工人的收入。
按工聯會建議原則計算的各年最低工資金額
年份 工聯會建議 每小時最低工資金額(元) 按年相差的百份比(%) 法定最低工資 金額(元) 2011 33 - 28 2012 33.58 0.36 28 2013 35.9 6.9 30 2014 37.78 5.2 30 2015 39.66 5.0 -
上表是按工聯會建議原則計算的各年最低工資金額,可以見到如果最低工資每年均有所提升,升幅有限。一方面可讓工資追上通脹,另一方面逐年遞增,可以減輕僱主兩年一次承受大幅的薪金調整。
總結:
按工聯會建議原則計算的最低工資金額,目標水平必須高於綜援,因此我們的考慮因素包括了工人和家人生活所需,這樣安排,才有助鼓勵就業。然而,這個水平必須配合一年進行一次檢討,才能擺脫通脹的蠶食、才可以讓工人賺取自己和家人的生活所需,紓緩貧富懸殊的情況。
[1] 香港工會聯合會研究部,《勞苦工高:勞工篇─「就業優先的經濟發展策略」研究論集》,2011,中華書局(香港)有限公司。
[2] 統計處:《收入及工時按年統計調查報告-2013年版》,http://www.statistics.gov.hk/pub/B10500142013AN13B0100.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