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15 工聯權委回應「補充勞工優化計劃」新措施
特區政府今日(6月15日)公布已完成「補充勞工優化計劃」(優化計劃)的全面檢討,並於明日(6月16日)起實施七項優化措施,當中包括推行兩級審批制度,飲食業被納入第二級審批,出品部及樓面部職位相關的本地工人與外勞人手比例將由現行2:1收緊至3:1;同時,對違規僱主的行政制裁期上限將延長至5年。工聯會權益委員會(工聯權委)對新措施表示歡迎,並促請特區政府持續進行動態監察,按行業情況將第二級審批制度擴闊至其他行業,同時考慮立法規管輸入外勞政策,確保本地工人優先就業。
歡迎人手比例收緊至3:1及加重違規罰則,望有助保障本地工人就業
飲食業是「補充勞工優化計劃」下輸入外勞最多的行業之一,由2023年9月起累計逾2萬名外勞獲批來港,同期的行業失業率卻由「優化計劃」實施前的4.1%攀升至6.4%。工會過去接獲大量工友求助,自外勞大規模輸入後,本地工友被削減工時、全職變兼職,甚至被直接解僱的情況屢屢發生。
工聯權委一直強調,輸入外勞必須恪守「本地工人優先就業」的原則,外勞僅屬補充性質,絕不能反客為主取代本地勞工。新措施將出品部及樓面部職位納入第二級審批,本地工人與外勞的人手比例由2:1收緊至3:1,意味僱主須聘用三名本地工人才能申請輸入一名外勞,僱主申請相關職位時須遵守更嚴格的3:1人手規定,同時將計算人手比例的基礎改為整個部門的所有職位,此舉有助紓緩飲食業基層工友長期面對的就業壓力。
工聯權委亦樂見特區政府大幅加強對違規僱主的行政制裁,引入疊加模式,招聘及運作方面各違規可制裁兩年,最多可疊加至5年。過往最高僅禁止申請兩年的罰則過輕,部分僱主視之為「短暫停賽」,期限一過便通過更換公司名稱、改組董事等方式規避監管。更有不少工友投訴,僱主在本地招聘時設置不合理門檻製造「請唔到人」的假象,或在獲批外勞配額後立即裁減本地員工,嚴重損害本地工人權益。新措施將行政制裁上限延長至5年,大大提高了違規成本,有助打擊假招聘、替代性裁員等行為。工聯權委期望特區政府在執行層面嚴格把關,避免僱主濫用「優化計劃」。
促請特區政府針對個別行業進行動態監察,將第二級審批制度擴闊至其他行業
特區政府表示正觀察保安行業的輸入外勞情況,不排除有需要時將保安納入第二級審批。現時保安業的本地空缺率已由高峰期的40%跌至約20%,建造業及零售業的失業率長期明顯高於其他行業。工聯權委認為,特區政府應對個別行業進行動態監察,針對失業率較高的行業或輸入外勞較多的基層職位,考慮納入第二級審批機制。
建議立法規管輸入外勞政策,引入具阻嚇力的刑事罰則
工聯權委認為,單靠行政制裁仍不足以徹底杜絕僱主濫用「優化計劃」。現行機制下,即使僱主被禁止申請外勞,仍可通過更換公司名稱、改組董事等方式規避監管。要從根源上打擊違規行為,必須引入法定規管框架,讓違規僱主承擔法律後果。故此,工聯權委建議特區政府立法規管輸入外勞政策,具體包括:
要求僱主必須簽署法定聲明書
僱主在申請輸入外勞時,必須簽署具法律效力的法定聲明書,確認已履行本地優先招聘的責任,並承諾不會因輸入外勞而損害本地工人權益。若作出虛假聲明須承擔刑事責任。
設立法定懲罰機制並引入分級懲處
建議建立由勞工及福利局設立、勞工處負責執行的法定懲罰機制,涵蓋以下違規行為:藉聘用外地勞工而解僱本地工人;剝削本地或輸入勞工(包括剋扣工資、非法回扣、沒收個人證件等);進行虛假本地招聘;聘用黑工等。
法定懲罰機制將對違規僱主進行分級懲處,一經勞工處檢控及法庭定罪:若罪行較輕者,該企業所有輸入外勞申請、投標項目,以及特區政府任何對機構的津貼或援助(包括但不限於貸款資助計劃、中小企資助計劃等)均不獲批准;若罪行嚴重者(例如大規模替代性裁員、嚴重剝削外勞、偽造招聘紀錄等),除上述行政制裁外,經檢控後,涉案企業董事及負責人須面對罰款及監禁刑罰,達到真正的阻嚇作用。
工聯權委認為,加入第二級審批並收緊飲食業人手比例及加重違規罰則是勞工界長期爭取的成果。然而,若補充勞工計劃將成為長遠措施,長遠輸入外勞絕不應成為替代本地勞工的藉口。工聯權委將繼續密切監察新措施的實施情況,適時向特區政府反映勞工界的意見,堅守「本地工人優先就業」的底線。
優化措施的詳情,可瀏覽優化計劃網頁︰www.labour.gov.hk/tc/plan/iwESLS.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