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16 林伟江:恶劣天气下的工作安排
香港恶劣天气频发,影响户外及上下班途中雇员安全。工联会副理事长、立法会议员林伟江提出书面质询,向政府查询自2024年起每年相关的受伤及死亡个案统计及劳资争议数字。建议劳工处于《恶劣天气及「极端情况」下工作守则》(《守则》)加入雇主事先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的指引,并为当值的「指定人员」提供交通津贴,亦建议雇主为「指定人员」额外投保,避免保险公司提高整个行业的雇员保费,减轻雇主的保费负担。
局方回应指,二○二四年至二○二六年六月,劳工处雇员补偿科收到与恶劣天气及极端情况有关的雇员补偿呈报个案数目中,受伤个案分别为25、121及5宗,死亡个案分别为0、1和0宗。
《守则》要求雇主必须预先进行风险评估及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在合理及切实可行的范围内把工作危险减至最低,确保工作中的雇员的安全及健康,履行雇主在《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下的一般责任条款。《守则》强调,如雇员须于八号或更高热带气旋警告信号、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极端情况下返回工作地点当值(即属于「指定人员」),而雇主并没有为他们往返工作地点提供接送服务,便应向该些雇员发放交通津贴。
《雇员补偿条例》订明,所有雇主必须投购雇员补偿保险(俗称劳保),承担雇主在法律(包括普通法)下的责任,包括在恶劣天气或极端情况生效期间,雇员(包括「指定人员」)往返居所及工作地点途中遭遇意外以致受伤或死亡的补偿责任。一般而言,保险公司会考虑不同行业/工种工伤的意外风险程度、雇员收入、雇主过往的索偿纪录及其采取的预防职业意外措施等因素,拟定劳保保费的报价。
林伟江持续跟进恶劣天气下的工作安排,要求雇主在恶劣天气下必须对工作环境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向当值的「指定人员」提供交通津贴,并为「指定人员」提供额外投保,减少滥用拉高保费。长远而言,应设立恶劣天气及「极端情况」停工安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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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info.gov.hk/....../202607/15/P2026071500271.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