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03 吴秋北:反对同性伴侣关系登记机制立法
男女两性是人类的天然组成,婚姻的本质是男女结合。基本法、人权法等法律体系都是建基于这个人类基本结构上的。工联会会长、立法会议员吴秋北今天(7月3日)在立法会探讨香港同性关系法律承认议题,深度交织法律准则、社会价值与公众利益。我们始终坚定秉持以基本法为根本、以香港社会整体及长远利益和公众共识为首要考量的核心原则,明确反对相关法案。吴秋北分析相关理据:
一、判决矛盾凸显立法根基缺失 终审法院相关判决存在显着矛盾。一方面,判决不接受海外认证的同性婚姻关系;另一方面,却要求政府构建替代法律框架,赋予其与异性婚姻等同的法律待遇。显然这是自相矛盾的判决。而且,《香港人权法案》沒有同性伴侣的概念,更不存在「积极义务」的立法保护。尊重法治精神是必然,但是政府对判决的解读有误会,终审法院也沒有权利僵硬的指示政府以及立法机关立法或者不立法。而《香港人权法案》第十四条:对私生活、家庭、住宅、通信、名誉及信用的保护,所指也是「不得无理或非法侵扰」、「不得非法破坏」,难道不立法为同性婚姻的登记就是「侵扰」?「破坏」?显然沒有道理!
这种「表面维持现状、实质颠覆传统」的立法逻辑和根基,本质是在社会未形成共识、法理依据不足的情况下进行的「偷樑换柱」,当前推动同性伴侣关系受法律承认,必将对现行法律及社会以致价值观带来颠覆性的冲击。防范和禁止这种情况的出现,也是政府的「积极义务」。
二、立法风险远超权益保障初衷 工联会旗帜鲜明反对相关法案,因其潜藏的风险不容忽视。该立法绝非单纯的权利赋予,而是牵一髮而动全身的系统性调整,可能在多方面引发深远且复杂的影响:
-价值观与伦理冲击:一旦立法,其传递的价值观导向将对香港长期形成的伦理关系造成强烈冲击。传统家庭观念、亲属关系界定等都将面临挑战,而政府目前并未对这种冲击的程度与应对策略做出清晰判断。
-财政压力与资源分配:给予同性伴侣与异性伴侣同等的社会福利,必然对政府财政产生重大影响。在缺乏充分财政评估的情况下贸然立法,可能导致公共资源分配失衡,影响香港社会福利体系的可持续性。
-法律界定与执行困境:在沒有明确同性婚姻关系法律界定的前提下,难以有效鉴別同性伴侣关系与普通同性朋友关系。这将给法律执行带来巨大困难,增加司法成本与社会管理的复杂性。若基于特定群体诉求立法,是否也要为不婚主义者、异性非婚姻伴侣等群体建立类似法律框架,保障其获得等同于婚姻关系的福利待遇?如此类推,将使法律体系陷入混乱。
-社会压力与人权风险:同性伴侣关系法律承认可能使一般同性关系承受更大世俗压力,是否也是侵犯其人权呢?
三、立法需立足长远与社会共识 香港作为法治社会,涉及婚姻、家庭等社会基础制度的立法调整,必须慎之又慎、严格把关。当前社会对同性伴侣关系法律承认尚未形成广泛共识,相关政策可能产生的影响存在严重分歧和争议。若仅凭个別诉求推动立法,不仅会引发社会分裂,更违背基本法维护香港稳定与繁荣的宗旨。对于同性群体的合理权益,可在现有法律框架下通过具体政策保障,但根本性法律调整必须以香港整体利益、长远发展和社会共识为前提。
最后,唿吁社会各界理性看待此议题,避免将个別司法判决等同于立法导向。立法是平衡多元利益的艺术,在《宪法》和《基本法》框架下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寻求最大共识,方能制定出真正符合香港利益的法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最后,再次郑重重申,工联会坚决反对这项法案。我们尊重人人平等,尊重个人选择,对于同性群体的诉求,我们表示理解,认同在社会共识的前提下,寻求其他解决办法,希望政府跳脱「不立法无替代」的思维陷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