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16 工联权委全力支持强积金首阶段「全自由行」方案落实
《〈2025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一般)(修订)规例〉(生效日期)公告》今日(10月16日)正式刊宪,指定2026年12月21日为《修订规例》开始实施的日期,为落实强积金首阶段「全自由行」提供法律基础。工联会权益委员会(下称「工联权委」)对此表示欢迎,将全力支持强积金首阶段「全自由行」方案的落实安排。
首阶段「全自由行」的安排落实后,于2025年5月1日或之后入职的新聘雇员,可自由将现职雇主强制性供款所产生的累算权益,全数转移至自选的强积金个人账户。此举不仅能使工友在管理退休资产方面享有更大的自主权,更能有效激活强积金市场的良性竞争,促使受托人调低管理收费、提升投资回报及服务质素。
同时,特区政府于2026年《施政报告》中表示,正拟备「全自由行」次阶段方案的立法建议。次阶段方案将涵盖2025年5月1日前入职的全港约数百万名既有雇员,而当中又涉及设立专项帐户以隔离及追踪对冲旧资产,行政和技术难度极高。因此,工联权委期望特区政府及积金局全面加强政策解说,并就相关实施细节向中小企业、年长工友、兼职及经常转职的基层工友,提供清晰易明的指引及充足的实地配套支援,确保社会大众能熟练使用「积金易」(eMPF)平台进行电子化转移,释除企业及工友的疑虑。
望重新审视法规限制 放宽转移次数限制
「全自由行」首阶段方案沿用「半自由行」的法定转移频率,只允许雇员在每个公历年转移一次强制性供款。然而,若个别强积金计划的「管限规则」本身明文容许雇员每年多次转出,该计划之雇员便可在同一个公历年内进行多于一次的转移。工联权委认为,这种将转移频率交由个别强积金计划自行决定的做法,将直接导致参与不同计划的工友之间出现权益不对等现象。工联权委期望局方重新审视有关规定,放宽法定转移限制,以真正实现「全自由行」。
冀尽早制定次阶段方案推行时间表及实施细节
工联权委乐见特区政府在今年内展开「全自由行」次阶段方案的筹备工作。尽量缩短实施两个方案之间的时间,有助避免打工仔在政策过渡期内权益受损。工联权委期望局方能尽早制定次阶段方案的推行时间表,并交代具体实施细节,让社会各界能有充足时间做好配套准备,协助「全自由行」政策全面成功落地,完善本港退休保障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