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联会权益委员会(权委)及香港护卫及物业管理从业员总会、香港环保物流及清洁从业员协会的调查发现,政府标準合约的内容潜藏不少损害基层工友权益的「魔鬼细节」,包括调职、遣散及恶劣天气下工作安排等问题。在过往多宗涉及政府外判服务的劳资纠纷中反映,被剥削的对象主要是保安员及清洁工。工会及权委将约见劳工及福利局和劳工处,要求政府全面检讨标準僱员合约,防止工友再被剥削。
权委主任周联侨、工联会立法会议员叶伟明、香港护卫及物业管理从业员总会副主席禤慧娴、香港环保物流及清洁从业员协会理事长林有贵均指出标準合约的问题,包括﹕
- 调职问题︰标準合约内的6大区劃分地域範围过大,而且僱主可短暂及有限度的调动员工的工作地点,形成僱主迫使员工自行离职的一种手段。工会曾接获投诉,有公司在外判合约将满时,则要求留任的工友调任到其他地方,如由荃湾调至元朗,相距甚远。增加车程之馀,工友发现新调任的地方只剩短暂合约,即工友又重新面对被调职或去留问题,逼使工友自行辞职,僱主则可省却补偿遣散费。
- 遣散问题︰现时很多外判标书的年期为2年,其後需续约。工会亦发现有公司於合约期满时,会将留任的工友不断调职或要求他们自行辞职,甚至以新接手公司优先聘用旧员工为由利诱员工辞职。但是新公司往往没有足够的职位全数聘回旧员工,员工生计未获保障。权委指出,标準合约有未订明遣散费条款,有公司更表明不会支付遣散费,员工被迫辞工而失去遣散费与强积金对沖的差额。
- 恶劣天气上班问题︰标準合约中,僱主可选择给予僱员於颱风或暴雨当值津贴的金额,而僱主往往拒绝发放,此举相等於合法地剋扣工资。有工友投诉因颱风或暴雨期间公共交通暂停服务而需乘坐的士上班,但僱主拒绝支付交通费用,造成剥削。
工会及权委均促请政府需修改标準合约条文,建议包括︰
- 把工作範围由现时6区改为区议会所劃分的18区,以减低工友因调职而承受舟居劳顿及昂贵交通费之苦,亦杜绝僱主迫使工友自行离职的行业陋习;
- 合约中应列明僱主的服务合约完结後,若未能安排工友於同一区内工作(以18区劃分为準),则当作遣散论,并需要向工友发放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
- 取消僱主自行填报员工可获发颱风或暴雨当值津贴,避免工友「返工倒贴」的情况;
- 加入「大判垫支2个月欠薪的责任条款 (即僱佣条例43C、43D)」於标準合约内。因现时管理公司承判整个屋苑的管理服务(大判)後会再外判保安、清洁等服务,当出现员工遭欠薪後追讨无门时,责任条款可保障工友及保证外判质素。政府亦应设立非自愿性分判商註册制度,以杜绝分判商用不同手段剥削工友;
- 要求新旧公司交接时提供合理时间,以及和将资讯通知每一个工友,以考虑去向或签署新合约意向书,防止工友因在仓卒决定下令权益受损。
香港护卫及物业管理从业员总会 电话︰2832 9181
香港环保.物流及清洁从业员协会 电话︰2832 9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