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月,最低工资委员会就法定最低工资水平检讨,向公众及相关团体进行意见收集及谘询。工联会注意到坊间对劳工界建议的新金额,存在两大误解,本文望能作出釐清。
误解一:加幅过高,理据何在
有意见指出,工联会建议新的最低工资金额订於$39.7,以现时最低工资设於$30水平来比较,加幅令人吃惊,更直斥此举只为捞取选票,并没有理据支持。
工联会必须重申,本港制订法定最低工资,应旨在「保障本地低收入劳工及其赡养家人的基本生活能力」,并且需要「高於社会保障水平」,既鼓励就业,亦确保低收入劳工辛勤工作後,有能力照顾家庭基本所需,提倡自食其力精神。按照这个原则,2009年我们提出了最低工资应设於$33的水平。惟最低工资委员会建议的最低工资,旨在「保障低薪劳工工资不会过低」,故2011年劳动节实施的法定最低工资,只有$28,及至2013年调整以後的最低工资金额,亦只有$30。由此可见,工联会倡议的最低工资,实际上是由2009年提出的$33,调整至$39.7,升幅主要反映4年来通胀带来的经济压力。
除了从数字层面去理解工资金额外,我们更要从实际情况去了解金额对低收入劳工的意义。领取最低工资的一群,属於社会上议价能力最低的劳工阶层。假如最低工资无法令他们照顾起自己的家庭,意味着这群弱势无法成家立室,更不可能生儿育女。我们倡议中的最低工资$39.7,实际上更保障了低收入劳工延续下一代的权利。
误解二:资方未能承受加幅,最终转嫁至消费者,推高通胀
茶餐厅、酒楼等食肆,最新聘用服务员时薪,已超过$40。安老院舍方面,根据劳工处「“补充劳工计劃”下登记的职位空缺」数据计算,僱主愿意付出时薪$41聘用护理员。亦即是说,僱主是绝对有能力承受工联会提出的最低工资$39.7。若僱主仍然硬说最低工资导致其经营困难,必须将成本转嫁予消费者,实在是砌词狡辩,良心并不好过。
清洁、保安亦是受惠於最低工资的主要行业。政府及公营机构的清洁、保安工序,基於是按照最低工资而投标,绝对谈不上有承办商未能负担最低工资水平而遇到经营上的困难。至於旧式私楼业主确实会因为最低工资上调,加重了在清洁、保安上的开支。不过,正如本文所说,最低工资意义重大,再加上实施中的最低工资金额,起步点已严重偏低,就算经歷过一次调整,仍然滞後於近年通胀,社会亦是时候还低收入工友一个公道。
明确上述事实後,大家便不会硬将物价升幅,诉诸於最低工资。通胀是整体性的,公共交通工具、电费、煤气等,年年加价。营运成本中, 2009至2013年零售业楼宇租金指数,上升接近5成。同期,猪、牛等食材批发价格,升幅达4至8成。数字清楚说明,最低工资并不是触发各业加价的元兇。相反,无良商人设法令最低工资成为通胀的代罪羔羊。
积极完善最低工资,收窄贫富差距
近十年香港经济发展,竟然带来了更严重的贫穷悬殊,贫穷问题受到了关注。法定最低工资制度,正是一个有效收窄贫富差距的政策措施。期望是次检讨,能够对準问题癥结并加以完善,发挥最低工资应有作用。
香港工会联合会会长林淑仪
2014年7月2日
星岛日报A15/每日杂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