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梁振英刚宣布第二份《施政报告》,用了较长篇幅阐述改善民生政策。在我们去年强烈要求特首重视职业安全下,特首今次用了一段篇幅谈及职业安全,相比以往「隻字不提」,已有明显进步。但这区区八十五字中,均属过去陈腔滥调,真正保障到打工仔吗?
冀设中央补偿机制
我们近日接触一名家属,她的配偶因工业意外不幸离世,向所属公司追讨赔偿。工友生前是「假自僱」,公司没有为他购买劳工保险,当工友出事後,老闆突然「失踪」,遗孀未获任何赔偿。香港现时有逾二十万人以「自僱」身分工作,部分是「散工」或「假自僱」,他们的工伤权益不获现行《僱员补偿条例》保障,一旦遇上工伤意外,经济即时陷於拮据。九十年代开始,我们已经倡议设立中央补偿机制,到现在向特首提出「中央职业保险补偿基金」制度方案。
在制度下,由政府牵头,设立「中央职业保险补偿局」为法定组织,保障现时仍未受《僱员补偿条例》保障範围的僱员,及为高危行业僱员提供购买劳工保险。我们倡议的「中央职业保险补偿局」,有以下功能:
(一)提供职业工伤补偿
「中央职业保险补偿局」的设立,是为上述类型僱员承担提供职业工伤补偿功能,并为各行业、各类型身分的僱员,提供康復治疗。「中央职业保险补偿局」亦为现时在《僱员补偿条例》中仍未纳入「工伤及职业病类别」的职业病,如筋肌劳损、中暑、因工作所造成的精神创伤,提供合理赔偿及康復治疗。本制度亦为因在工作期间突发性猝死的僱员,支付恩恤金赔偿。
(二)为从事高危行业的工友购买劳工保险
「中央职业保险补偿局」亦要承担为高危行业僱员购买劳工保险功能。针对现时有从事高危行业人士,如建造业、医护人员,难於购买劳工保险,或需要付出高昂保险费用的情况,提供「中央劳工保险」服务,将现行分散式的工伤管理工作集中化,将减省劳工保险行政费用,投放在职业復康服务。
(三)加强对医疗中介公司的监察
「中央职业保险补偿局」可协助劳工处监察医疗中介公司「无王管」情况。有些私人企业委託中介公司,协助公司处理工友工伤个案。中介公司运用手法良莠不齐,要求工友签下授权书,全权负责工友的医疗事情。中介公司更要求医生终止工友的工伤假期,提早「判伤」,剥削工友应得权益。我们要求政府尽快设立「中央职业保险补偿局」,实践工伤个案管理及监管制度。
我们要求政府从长远发展方向出发,在职安健政策上加入「职业復康」元素,协助工友重返工作岗位。整个復康过程成效,取决於工友何时进行復康治疗,愈久才开始,就会延误恢復进度。因此,我们建议政府将「工伤復康」元素纳入该《僱员补偿条例》内,改善现时以补偿为主的工伤及职业病机制。我们要求以政府为主导提供全面的工伤復康服务,包括工伤个案管理、復康进度评估等。
重视楼宇设计问题
现时新落成楼宇,在瑰丽堂皇设计的背後,却为从事外墙工作的工友,带来沉重负担。地产商在设计时,漠视日後外墙及屋宇设备保养维修工作的可行及安全性。我们去年已向行政长官、发展局、屋宇署、劳工处官员表达诉求,要求政府尽快检讨现时政策。我们亦敦促政府,将英国已推行的《建筑物(设计与管理)条例》,纳入《建筑物条例》,加强保障工人的安全。
最後,我们认为特首做到上述工作,就可达致他在《施政报告》所提出的理念,做到「让有需要的工友,得到合适的支援」,「让年青的一辈参与大型基建,在安全环境下,各展所长」及「让香港在稳定、繁荣的基础上,得以发挥」。
工联会职业安全健康委员会
201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