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宽法援申请限制 扩大案件适用范围
比探讨条件收费更迫切
(2005年11月12日)
工联会权益委员会(权委)近日去信法律改革委员会(法改会),表示对引入「条件收费」有保留,强调放宽法律制度的限制与扩大案件适用范围,才是确保各阶层人士享有公正司法机会的最有效措施。
法改会按条件收费小组委员会今年9月发出,权委认为建议给予中产多一个选择的出发点不错,但对条件收费制度有保留,并作出两个重点回应:
1. 要求放宽法援制度的限制
l 不少雇员被迫亲身进行讼诉:
从日常处理劳资纠纷过程中,发现不少雇员未能通过经济审查而无法获得法律援助,而要亲自上庭进行诉讼,此举对缺乏法律专业知识的雇员而言非常不公平。
l 经济审查过份严苛:
对工作稳定、年资长及会为退休生活安排的雇员来说,其资产积蓄很容易超过$155,800的法援经济审查规定,若遇上劳资纠纷,因超出财务要求而失去律师支援的机会,并不公平。
l 按市民需要改革法援制度
现时法援财务资格上限订得过低,令中产望门兴叹。权委认为当务之急,是提高普通法律援助计划及法律援助辅助计划的财务资格上限,并将适用案件范围扩大,使各阶层人士均获得寻求司法公正的机会。
2. 法律援助计划不应收缩
l 法援计划不应受条件收费发展方向所影响
权委忧虑推出条件收费后,法援计划不但未能得以扩大,反而有机会收缩,条件收费谘询报告提到英格兰推出条件收费后,法援计划被收窄,正是权委关注的情况。
l 部分案件可能被剔出法援范围外
英格兰於1998年至2000年间将条件收费扩大至所有民事案件,并以新设的法律服务委员会替代法律援助局,除医疗疏忽案件外,其它人身伤害案件主角亦不能再获得法援,权委关注这情况会在香港出现。
l 维护市民享有公正司法权利
无论落实条件收费是否,权委均坚持保留及扩大法律援助计划与法律援助辅助计划,不希望因推出条件收费而取消法援制度,令雇员缺乏真正选择的权利。为避免对法援制度带来冲击,促请法改会先研究及落实扩大法援计划,始再研究推出条件收费制度的需要性和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