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11月28日通過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提出「保障平台工作者」議案,旨在推動為平台工作者提供合理保障,實現高質量充分就業。陸頌雄說,平台工作者是屬於所謂「靈活就業人員」,即沒有固定僱主,工作時間、地點、內容都不固定的勞動者,因此,他們通常也無法享有僱員所享有的職安補償、有薪假期、退休保障及各種福利。
隨著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中有關保障平台工作者的改革內容,包括近日內地部門開展「網絡平台算法典型問題治理」專項行動,顯示國家高度重視對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保障,顯示國家在追求經濟高質量發展、發展新質生產力的同時,亦不忘幫扶弱勢群體。
至於新加坡9月份也通過《平台工人法案》,對工傷保障、成立工會、集體談判及公積金供款作出了明確的規定。這些都值得香港特區政府參考和學習,但是,香港平台經濟發展至今已有十年,特區政府仍未有保障平台工的方案和建議,長期停流於研究階段,甚至連平台經濟的實際規模、從業人數也沒有精準的統計,明顯是落後於世界主流形勢。
陸頌雄說,提出議案旨在拋磚引玉,重點方向是平台工作者能享有僱員相當於補償條例的工傷保障、建立由平台、政府及平台工作者的三方協商機制、嚴打黑工等,引導平台經濟更加健康發展,讓平台工能夠享有安全感、獲得感、幸福感之餘,也能減少因意外頻生所引發的社會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