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會就香港特區「兩個產生辦法」作出了決定,本會發言人認為:
人大常委會作出的決定,是根據行政長官的報告,在廣泛聽取香港各界、特區政府和中央政府主管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認真審議後作出的。
人大常委會的決定,符合香港的實際情況及基本法規定的政制發展原則。事實上,本港社會對政制發展的步伐有很大分歧,爭論持續。這不利於本港社會的穩定和經濟發展。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明確了政制發展的方向和範圍,為社會進行理性討論提供了基礎,有利於減少爭拗,逐步形成共識,有利於香港政制的發展,有利於保持香港的繁榮穩定和市民福祉。本會發言人表示支持。
香港特區的選舉辦法應在基本法的框架內穩步健康地發展,循序漸進,最終達致「兩個產生辦法」全面普選的目標。期望社會各界對此進行理性和務實的討論,提出意見和建議。本會將與社會各界一起,為實現此目標而努力。本會各屬會將積極搜集會員工友對政制發展的意見,彙集後向特區政府反映。
希望特區政府進行廣泛的諮詢,聽取社會各界和各階層的意見,制訂出既能符合香港的實際情況,有利於社會穩定、經濟繁榮,又能反映社會訴求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