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委協助51名受欺壓的房署屋邨護衛員討回公道
(2004年12月22日)
工聯會權益委員會(下稱權委)正協助51名屋邨外判護衛員,向承判商爭取權益。權委懷疑兩間承接房署屋邨護衛服務的公司,在新舊合約交接期間迫使護衛員簽署不合理的新合約,對他們作出欺壓。權委代表今日聯同其中10多名護衛員及立法會議員王國興,約見房署高層,並獲得副房屋署長劉啟雄承諾跟進。
代表今午與劉啟雄開會,會後權委代表引述劉啟雄作出的四點承諾:
1. 外判公司必需根據《僱傭條例》,向所有服務滿兩年的員工作出賠償,外判公司日內需交出員工出勤紀錄,並向所有離職的員工作出遣散補償;
2. 房署絕不會承認任何不合理的新合約,該署同時會對這些合約進行深入研究,當證明合約合理後,房署會要求新外判公司聘用原職護衛員;
3. 要求外判公司向員工發還新合約的正本;
4. 外判公司必需將今日參與行動的員工,視作申請有薪事假。
權委於12月17日接到多名受聘於世紀服務公司及正在黃竹坑邨工作的護衛求助,指稱現職的世紀服務公司,與接手屋邨護衛工作的安民警衛公司「打龍通」,更懷疑房署縱容這兩間承判商,令他們有恃無恐,提出新合約,向員工作出嚴重剝削。
其實世紀與黃竹坑邨的服務合約將於今年12月31日終結,新合約由安民警衛公司承接。但世紀竟然在今年11月30日當日要求工友們即日簽下離職信,不簽署便不能安排工作,變相強迫他們簽署。
12月3日安民更推出一份無理剝削的新合約,當中大部份條款皆違反《僱傭條例》及八小時工作的規定。安民與世紀的舉措,正反映房署監管不力,甚至縱容外判公司欺壓員工。員工不滿日後需為安民每天工作12小時,遂要求房署介入談判,但房署官員在談判桌上的態度非常惡劣,令工友氣憤,並向權委求助。
權委、工聯屬會香港護衛及物業管理從業員總會與立法會議員王國興強烈促請房署,加強監管外判公司,確保外判工不受欺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