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資格證書   就業的通行證
 

 

職業資格證書制度

什麽是職業資格證書制度?

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是勞動就業制度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一種特殊形式的國家考試制度。主要內容是指按照國家制定的職業技能標準或任職資格條件,通過政府認定的考核鑒定機構,對勞動者的技能水平或職業資格進行客觀公正、科學規範的評價和鑒定,對合格者授予相應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政策規定和實施辦法。

什麽是職業資格?

職業資格是對從事某一職業所必備的學識、技術和能力的基本要求。
職業資格包括從業資格和執業資格。從業資格是指從事某一專業(職業)學識、技術和能力的起點標準。執業資格是指政府對某些責任較大,社會通用性強,關係公共利益的專業(職業)實行准入控制,是依法獨立開業或從事某一特定專業(職業)學識,技術和能力的必備標準。

職業資格證書及它的用途

職業資格證書是表明勞動者具有從事某一職業所必備的學識和技能的證明。它是勞動者求職、任職、開業的資格憑證,是用人單位招聘、錄用勞動者的主要依據,也是境外就業、對外勞務合作人員辦理技能水平公證的有效證件。

職業資格證書分幾個等級?

技術層:

國家職業資格一級 高級技師

國家職業資格二級 技師

技能層:

國家職業資格三級 高級技能

國家職業資格四級 中技技能

國家職業資格五級 初級技能

職業資格證書與學歷證書有什麽不同?

職業資格是對從事某一職業所必備的學識、技術和能力的基本要求,反映了勞動者爲適應職業勞動需要而運用特定的知識、技術和技能的能力。與學歷文憑不同,學歷文憑主要反映學生學習的經歷,是文化理論知識水平的證明。職業資格與職業勞動的具體要求密切結合,更直接、更準確地反映了特定職業的實際工作標準和操作規範,以及勞動者從事該職業所達到的實際工作能力水平。

實施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法律法規

國家《勞動法》第八章第六十九條規定:國家確定職業分類,對規定的職業制定職業技能標準,實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由經過政府批准的考核鑒定機構負責對勞動者實施職業技能考核鑒定

《職業教育法》第一章第八條明確指出:實施職業教育應當根據實際需要,同國家制定的職業分類和職業等級標準相適應,實行學歷文憑、培訓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

《招用技術工種從業人員規定》是200032日勞動保障部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障部令第6號頒佈的,共12條。它是爲了提高勞動者素質,促進勞動者就業,加強就業管理和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而制定頒佈的。規定國家實行先培訓後上崗制度。同時規定了從事技術複雜以及涉及國家財産、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費者利益的90個職業的人員,必須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另外對職業介紹機構和用人單位介紹和招用上述人員也做規定和要求,以及違反相關規定的處罰。

 《招用技術工種從業人員規定》持職業資格證書就業的工種(職業):

      生産、運輸設備操作人員及有關人員

  車工、銑工、磨工、鏜工、組合機床操作工、加工中心操作工、鑄造工、鍛造工、焊工、金屬熱處理工、冷作鈑金工、塗裝工、裝配鉗工、工具鉗工、鍋爐設備裝配工、電機裝配工、高低壓電器裝配工、電子儀器儀錶裝配工、電工儀器儀錶裝配工、機修鉗工、汽車修理工、摩托車維修工、精密儀器儀錶修理工、鍋爐設備安裝工、變電設備安裝工、維修電工、電腦維修工、手工木工、精細木工、音響調音工員、貴金屬首飾手工製作工、土石方機械操作工、砌築工、混凝土工、鋼筋工、架子工、防水工、裝飾裝修工、電氣設備安裝工、管工、汽車駕駛員、起重裝卸機械操作工、化學檢驗工、食品檢驗工、紡織纖維檢驗工、貴金屬首飾鑽石寶玉石檢驗員、防腐蝕工。

  農林牧漁水利業生産人員

  動物疫病防治員、動物檢疫檢驗員、沼氣生産工

  商業、服務業人員

  營銷員、推銷員、出版物發行員、中藥購銷員、鑒定估價師、醫藥商品購銷員、中藥調劑員、冷藏工、中式烹調師、中式麵點師、西式烹調師、西式麵點師、調酒師、營養配餐員、保健按摩師、職業指導員、物業管理員、鍋爐操作工、美容師、美髮師、攝影師、眼鏡驗光員、眼鏡定配工、家用電子産品維修工、家用電器産品維修工、照相器材維修工、鐘錶維修工、辦公設備維修工、保育員、養老護理員。

  辦事人員和有關人員

  秘書、公關員、電腦操作員、製圖員、話務員、用戶通信終端維修員

 

職業技能鑒定

什麽是職業技能鑒定?

職業技能鑒定是一項基於職業技能水平的考核活動,屬於標準參照型考試。它是由考試考核機構對勞動者從事某種職業所應掌握的技術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能力做出客觀的測量和評價。職業技能鑒定是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職業技能鑒定的主要內容是什麽?

國家實施職業技能鑒定的主要內容包括: 職業知識、操作技能和職業道德三個方面這些內容是根據國家職業技能標準、職業技能鑒定規範即(考試大綱)和相應教材來確定的,並通過編制試卷來進行鑒定考核。

哪些人員必須參加職業技能鑒定?

下列人員應按規定參加職業技能鑒定:

  • 國家規定的從事技術複雜以及涉及到國家財産、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費者利益的職業(工種)的人員;

  • 職業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屬於技術工種(專業)的畢(結)業生;

  • 學徒培訓期滿的學徒工;

  • 晉升職業資格等級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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