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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聯會工人互助自救基金工作委員會
一. 引 言
1995年時,香港工會聯合會鑒於失業情況嚴重,為發揚工人團結互助精神,協助失業工人,工聯會於1995年8月27日理事會會議上決定推行工人互助自救大行動,成立「工人互助自救基金」,向失業工人發放慰問金及推動工人互助社計劃。
二. 基金宗旨
發揚工人團結互助精神,為失業工人提供協助。
三. 基金籌募方法
由工聯屬會向會員及社會公開募捐。社會人士也可直接將捐款存入專戶:
戶 名:工聯會工人互助自救基金
帳 號:031-354-1-071645-6 (中銀帳戶)
四. 基金用途
向因失業及生活困難的工人發放慰問金,或向工人免息貸款幫助成立轉業互助社。
五. 失業慰問金發放準則
失業三個月以上及生活困難,年齡在65歲以下及未有領取政府綜合援助金的僱員,可自行提出申請。經工會工作人員了解屬實後,按不同情況可一次過獲發放1000至5000元不等的慰問金。
六. 如何申請
失業工友可向工聯各屬會、地區服務處等屬下機構索取申請表格,填寫並擲回工聯會。
主 任 : 馮堅礎
副 主 任 : 崔世昌
秘 書 : 鍾錦文
查詢電話 : 3652 5938 (余小姐) / 3652 5700
傳 真
: 2624 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