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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联会工人互助自救基金工作委员会
一. 引 言
1995年时,香港工会联合会鉴于失业情况严重,为发扬工人团结互助精神,协助失业工人,工联会于1995年8月27日理事会会议上决定推行工人互助自救大行动,成立「工人互助自救基金」,向失业工人发放慰问金及推动工人互助社计划。
二. 基金宗旨
发扬工人团结互助精神,为失业工人提供协助。
三. 基金筹募方法
由工联属会向会员及社会公开募捐。社会人士也可直接将捐款存入专户:
户 名:工联会工人互助自救基金
帐 号:031-354-1-071645-6 (中银账户)
四. 基金用途
向因失业及生活困难的工人发放慰问金,或向工人免息贷款帮助成立转业互助社。
五. 失业慰问金发放准则
失业三个月以上及生活困难,年龄在65岁以下及未有领取政府综合援助金的雇员,可自行提出申请。经工会工作人员了解属实后,按不同情况可一次过获发放1000至5000元不等的慰问金。
六. 如何申请
失业工友可向工联各属会、地区服务处等属下机构索取申请表格,填写并掷回工联会。
主 任 : 冯坚础
副 主 任 : 崔世昌
秘 书 : 钟锦文
查询电话 : 3652 5938 (余小姐) / 3652 5700
传 真 : 2624 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