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联会工人互助自救基金工作委员会

一.     引 言

1995年时,香港工会联合会鉴于失业情况严重,为发扬工人团结互助精神,协助失业工人,工联会于1995年8月27日理事会会议上决定推行工人互助自救大行动,成立「工人互助自救基金」,向失业工人发放慰问金及推动工人互助社计划。

二.    基金宗旨

发扬工人团结互助精神,为失业工人提供协助。

三.    基金筹募方法

由工联属会向会员及社会公开募捐。社会人士也可直接将捐款存入专户:

户 名:工联会工人互助自救基金

帐 号:031-354-1-071645-6 (中银账户)

四.    基金用途

向因失业及生活困难的工人发放慰问金,或向工人免息贷款帮助成立转业互助社。

五.   失业慰问金发放准则

失业三个月以上及生活困难,年龄在65岁以下及未有领取政府综合援助金的雇员,可自行提出申请。经工会工作人员了解属实后,按不同情况可一次过获发放1000至5000元不等的慰问金。

六.    如何申请

失业工友可向工联各属会、地区服务处等属下机构索取申请表格,填写并掷回工联会。
 

主    任 :   冯坚础

副 主 任 :   崔世昌

   书  :   钟锦文

询电话 :   3652 5938 (余小姐)   /  3652 5700

传   真  :  2624 4000